這幾天聽語樂拔說他有個朋友

 

在幾週前半夜開車在路上來到一個閃黃燈的路口

 

撞到了一個人,那個人彈到了他的引擎蓋又滑落在地上

 

朋友當時因為天黑又下著小雨,沒看清楚是什麼東西?

 

心裡非常的慌張,只知道撞到東西了

 

一急之下就加速踩著油門開走了

 

沒有下車查探撞到什麼東西了?

 

朋友本來以為沒有被人看到,安了一下心

 

但心裡還是很過意不去,

 

牽掛著那個不知名的東西不知道有沒有怎麼樣?

 

事隔好幾日?他想那東西應該沒事吧?

 

結果啊~有天被撞的那人到警察局去備案

 

警察打電話要朋友去警察局做筆錄啦,

 

朋友這才知道撞了人跑掉被對方查到了

 

原來是路口剛好有攝影機,所以對方就去調閱攝影機

 

剛好有拍到他的車號,這下想賴都賴不掉了,

 

後來做筆錄時,朋友就坦承跟警察說:

 

他真的不是故意撞到對方不下來查看的,

 

而是當時天黑又下著細雨,

 

撞到那時他以為他是撞到什麼動物之類的,

 

因為會害怕所以才會跑掉的,

 

要是知道撞到的是人,他一定會馬上下車查看的~

 

幸好對方只是受到輕微的擦傷而已,

 

身體沒什麼大礙,他才稍安一下心

 

朋友很有心想要跟對方和解,第一次私下協調

 

朋友也跟對方說了很抱歉之類的話

 

說他真的很誠意要解決事情的,

 

問對方能不能有什麼折衷辦法,盡快達成和解

 

沒想到對方的丈夫一開口就跟朋友要求說:

 

要和解,行啊,那就拿80萬的醫療費用來再說,

 

還有你要先拿20萬出來撫慰我們精神上的損失

 

及受傷換藥的醫療費用,其餘再說

 

朋友嚇了好大一跳,馬上跟對方說:

 

他真的沒有那麼多的錢,他自己的收入也不是很穩定

 

可以不要要求那麼多嗎?

 

結果啊,對方馬上回說:沒有80萬,那一切都免談

 

後來他要80萬的理由,聽了真的蠻好笑的

 

他說一部分要做醫療上的費用,這點朋友認同

 

第二要做他太太受傷期間的薪資補貼,這點朋友就有話說了

 

因為他太太是個家庭主婦,沒在工作

 

憑什麼因為被撞受傷,就莫名的跑出薪資補貼這理由出來~

 

當然這一次的私下談判就沒成功

 

原來對方就是仗著朋友開車撞到人還落跑這一點

 

來給人呷告告啦~

 

後來啊朋友基於關心及歉意,常會帶著雞精或禮盒

 

去給對方探視,可是對方總是推說:

 

你別拿這個來啦,我家不缺這個,我要的也不是這個啦

 

朋友就問說:那你要的是什麼?要跟我說,我盡量拿來給你啦

 

結果對方就吞吞吐吐的回說:反正我要的就不是這個啦

 

所以朋友就知道了,他們要的是錢~

 

後來啊~因為私下協調一直都不成

 

就進入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會協商

 

當然一定不會成的,因為對方真的很貪心

 

出來講話的都是他當職業軍人的先生,被撞到的

 

太太就在一旁負責點頭偶甭贊聲個幾句

 

因為他們吃定朋友撞到他們還落跑這點,一定要周旋到底啦

 

後來經過委員的調解後,對方答應降到30萬左右才要和解

 

可是朋友他的收入不是很穩定,

 

自己照顧自己都有一點ㄍㄧㄥ了,何況要硬擠出30萬

 

因為他沒有那麼多的錢,所以這次的調解算是不成功的。

 

還要再等下一次的調解,再看對方的態度會不會軟化一點

 

不過我想對方仗著自己是被撞的傷者

 

朋友又是跑掉的人,所以對方要軟化的機會應該很難吧

 

何況對方當時並沒走在斑馬線上

 

就這樣直直的衝過對街來,也這樣才會被正在轉彎

 

的朋友給撞到,又跑掉,因為這點朋友也被大家唸的很慘

 

為何當時要跑掉?

 

如何沒跑掉,事情也會變的比較好解決

 

至少負個道義上的醫療是OK的

 

現在人家仗著他落跑又撞傷人這一點

 

我看這事要了解,真要耗上一段時間啦

 

大家就跟朋友說:沒關係

 

你已經很有誠意要解決這件事了,如果對方依然那麼

 

貪婪不肯罷休,硬是要求那麼多的話

 

那一切就交給法律去解決吧,也許你會有刑事上的責任

 

但最後法官判下來真要你賠償對方的話

 

一定沒有30萬或80萬這麼誇張離譜吧

 

何況對方只受到擦傷而已

 

到時朋友真被關的話,對方可能一毛錢也拿不到啦

 

何況他自己也沒走斑馬線不是嗎?

 

只能盡量安慰朋友,要他放寬心囉~

 

為了這事,他擔心的都睡不好

 

我只能說這社會趁機發災難財的人,真的不少~

 

貪心的人真的好多

 

像之前我自己的父親,好好的開車走在省道上

 

對向有一輛急速回轉的車子想繞到這邊來買檳榔

 

結果也沒注意看這邊有車就衝過來了,就撞到父親的車子

 

沒想到因此造成一個受到輕傷一個變成植物人,

 

撞人的是他們喝酒的也是他們

 

結果調解時竟跟我們提說要求三仟萬的賠償費用

 

因為這件事,官司打了兩年多~事情才落幕

 

司法也還父親一個公道,對方被判刑8個月終身不得開車

 

至於那個變成植物人的先生,只能可憐他了

 

因為駕駛喝酒害了坐在一旁的他。

 

唉~只能說人性為何如此的貪婪呢?

 

能將心比心的人,真的好少了~

 

真要出了什麼事情?也要盡量保持冷靜別慌了自己,誤了對方

 

語樂麻只是有感而發,純粹發牢騷而已,別理我黑~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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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語樂寶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